2008年10月23日 星期四

英國校長資格檢定制度(NPQH)及運作模式評析 讀後心得

在動態系統之中,立基於國家校長標準的NPQH隨著有效能校長模式之轉變作了20年的試驗與修正,才能有今日整體系統性之面目,其在校長專業能力標準之建置上,提供成為優質校長的努力方向,並且使檢核校長專業能力有一具體的依循方向;在國家專設機構統籌辦理之機制上,使國家政策與校長培育課程接軌,使校長能有效掌握統一的政策標準及參照法規;在長時間的實務訓練以及彈性分散式之課程規劃上,依據學員的不同能力提供不同的培育路徑,可避免花費時間在已習得的技能上,並可使得學習面加深、加廣;在評估學員起始需求且重視個別差異與前導經驗、學習理論(成人式學習原理)及ICT、虛擬情境,以及進入實際教學現場等方式上,則能有效結合理論與實務,基於Kolb的經驗學習模式,可以具體實務經驗為主,輔以基於理論的反思,並將反思結果概念化,在實務環境中試行,使舊有經驗得以在反芻中復活、精進,而科技的運用則得以解決因時空因素所造成的學習障礙,甚可擴展校長專業發展的網絡,在合作、跨時空的情境脈絡中,了解當下的教育議題、分享彼此經驗。此外,在經費補助制度、師傅教導與實務實習、專業資格檢定認證模式實行等層面上,其皆有完善的配套措施,在在可見英國落實改善學校效能之野心及目的。

據此,反觀我國校長培育制度,尚無一套統一的校長專業能力標準,亦無專責機構辦理校長培育之課程,且培訓制度以集中方式為主、實務實習時間規劃上的不足,使學員難有反芻理論與結合實務的時間;而授課欠缺多元方式、未評估學員起始需求及能力,使課程成效受限;而經費補助方法之兩極化、師傅教導及評鑑、證照制度等配套措施未整全…等,可知英國NPQH確有值得我國現行校長培育制度改善與借鏡之處。

然而,亦不可操之過急而一味移植他國成功的制度在我國情境之中,仍需詳實審視、權衡我國之教育環境作適當的調整與修正,並廣納各國之研究成果及推廣我國之相關研究,以有效配合校長遴選、評鑑與證照制度,形成一更完善與連貫性的校長培育制度,進而確保校長之專業能力,達成提升我國之教育競爭力的目標。

文章連結:NPQH模式系統對我國校長培育制度建構啟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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